三王墓
干宝〔魏晋〕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楚国的干将、莫邪夫妇给楚王锻造宝剑,三年才造成。楚王很生气,想杀掉他们。宝剑有雌雄两把。干将的妻子怀孕要分娩了,丈夫便对妻子说:“我们给楚王铸造宝剑,三年才造成。楚王生气了,我去进献宝剑时他必定会杀我。你如果生下的孩子是男的,等他长大了,就告诉他说:‘出门望南山,可以看见那长在石头上的松树,宝剑就在它的背面。’”于是他就带着雌剑去见楚王。楚王非常生气,叫人仔细察看那宝剑。看剑的人说:“宝剑该有两把,一把雄一把雌。现在雌剑拿来了,雄剑没拿来。”楚王很生气,就杀了干将。
干将和莫邪的儿子名叫赤,等到赤长大成人,就问自己的母亲说:“我的父亲在什么地方?”他的
简析
这篇故事富有传奇色彩,此文讲述了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后被杀及其子赤比复仇的悲壮历程。全文以复仇为主线,穿插了亲情、智慧、牺牲与悲剧元素,不仅情节跌宕起伏,而且寓意深远,反映了古代人民对于正义与复仇的执着追求,以及对强权、暴政的抗争精神。
干宝
干宝,生卒年不详,东晋新蔡(今河南省新蔡县)人,字令升。著述颇丰,主要有《周易注》、《五气变化论》、《论妖怪》 、《论山徙》、《司徒仪》、《周官礼注》、《晋记》、《干子》、《春秋序论》、《百志诗》、《搜神记》等。其祖父干统,三国时为东吴奋武将军都亭(今湖北恩施)侯,父干莹,曾仕吴,任立节都尉,迁居海盐。干宝自小博览群书,晋元帝时担任佐著作郎的史官职务,奉命领修国史。后经王导提拔为司徒右长史,迁散骑常侍。除精通史学,干宝还好易学,为撰写《搜神记》奠定基础。 13篇诗文 193条名句
戊申岁六月中遇火
陶渊明〔魏晋〕
草庐寄穷巷,甘以辞华轩。
正夏长风急,林室顿烧燔。
一宅无遗宇,舫舟荫门前。
迢迢新秋夕,亭亭月将圆。
果菜始复生,惊鸟尚未还。
中宵伫遥念,一盼周九天。
总发抱孤介,奄出四十年。
形迹凭化往,灵府长独闲。
贞刚自有质,玉石乃非坚。
仰想东户时,余粮宿中田。
鼓腹无所思;朝起暮归眠。
既已不遇兹,且遂灌我园。
内顾诗二首 其二
潘岳〔魏晋〕
独悲安所慕,人生若朝露。
绵邈寄绝域,眷恋想平素。
尔情既来追,我心亦还顾。
形体隔不达,精爽交中路。
不见山上松,隆冬不易故。
不见陵涧柏,岁寒守一度。
无谓希见疏,在远分弥固。
博物志·杂说(节选)
张华〔魏晋〕
旧说云天河与海通。近世有人居海渚者,年年八月有浮槎去来,不失期,人有奇志,立飞阁于查上,多赍粮,乘槎而去。十余日中犹观星月日辰,自后茫茫忽忽亦不觉昼夜。去十余日,奄至一处,有城郭状,屋舍甚严。遥望宫中多织妇,见一丈夫牵牛渚次饮之。牵牛人乃惊问曰:“何由至此?”此人具说来意,并问此是何处,答曰:“君还至蜀郡访严君平则知之。”竟不上岸,因还如期。后至蜀,问君平,曰:“某年月日有客星犯牵牛宿。”计年月,正是此人到天河时也。